关于成立机电工程学院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学院各专业、教研室、辅导员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2017】2号),进一步提高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我院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教学、科研有序进行,保障师生人身利益和学院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机电工程学院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对全院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各专业实训室落实安全制度及其他实训室安全日常管理相关事宜。
一、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罗耀中、王彪
副组长:蒋丹
成 员:刘学芹、张艳芝、邹水和、何湘龙、王杰、戴 毓、刘忠彦、方小红
二、学院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落实与贯彻执行国家、湖南省教育厅及学校的各项实训室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2.组织完善、制定、审核实训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训教学设备的使用及实训设备安全操作指导文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督导检查制度。
3.组织实训室安全设施、实训环境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维护,确保实训室安全设施、环境条件及个人安全防护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
4.负责实训室实训方法、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修改与更新及新安全防护设施、仪器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性评价审核。
5.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实训室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实训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6.组织学院师生各种安全知识的培训与考核。
7.负责组织处理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及时了解应急情况事态执行应急处理预案,发布应急命令,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特此通知。
机电工程学院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