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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来,全国各地都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年度重要工作,精心部署,强力推进。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根据湖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8 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湘司发通〔201857 号)精神、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具体要求,现结合实际,就我院开展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10日—12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突出宣传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阐释宪法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意义;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论述。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把学习宣传宪法持续推向深入,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全院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风尚,为我院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四、主要活动

活动期间要把开展“三个一”主题宣传活动作为规定动作做好,同时积极创新方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宣传活动:

1.开展“三个一”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一次宪法诵读活动,利用晚自习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二开展一次宪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集中举办宪法有奖知识竞答、宪法知识墙报评比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三是举办一次宪法专题学习活动。

2.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利用教职工理论学习日积极开展宪法教育,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

3.开展媒体集中宣传活动。学院将充分利用校园网、各类新媒体、广播、校报、校刊、橱窗、电子屏等,集中做好宪法内容及精神的宣传,营造人人学宪法的浓厚氛围。突出国家宪法宣传周主题,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专题推送。各二级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宣传阵地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广泛传播有关宪法宣传的文章、图片、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以通俗易慬、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

五、日程安排

1.宪法诵读活动

时 间:12月12日至17日每天晚自习19:30——20:00

活动组织:学生处、二级学院党总支(党支部)

具体落实:各班级班主任

主要内容: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

2.“宪法在我心中”墙报评比及展示

时 间:12月10日至18日。

活动组织: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具体落实:各班级班主任

围绕“宪法在我心中”主题绘制墙报并向党委宣传统战部报送墙报电子版本,党委宣传统战部联系有关教师进行评比后,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并给与奖励。

3.宪法知识微信有奖竞答

时间:12月10日至12月18日

活动组织:党委宣传部

主要内容:开展网上宪法知识答题有奖活动。从12月10日起在省司法厅《微言说法》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知识答题有奖活动。每个工作日推出3 道宪法知识题,全部答对且速度最快的前100 名给予50 元话费奖励。

4.宪法专题学习

时间:12月10日至12月20日

活动组织:各院系、各部门

活动内容:各单位自行组织一场宪法专题学习活动,学习内容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发放。

5.营造学习宣传氛围

时间:12月5日至12月20日

活动组织:党委宣传部

主要内容:在学院主要阵地上广泛宣传发动学习宪法知识。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学院各单位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学习宣传活动。

2.创新宣传方式。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确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使宪法走入师生日常生活,增强宪法观念。

3.做好结合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业务职能,推动形成宪法学习宣传良好氛围,尤其是党群部门要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中走在前列,带动促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入。

4.加强跟踪报道。宣传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活动宣传报道,要与学院宣传部积极配合,及时展示宣传活动情况及成效。

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学院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邓玉莹   联系电话:13327206446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