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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2

各二级学院(部)、班级:

   学生宿舍安全是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近期学生宿舍常规检查的结果显示,随着气温骤降,冬季的来临,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有发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盗窃事件也是频频出现。            

为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我院学生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禁私自更换宿舍内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严禁私接电线、严禁在直饮水机插座上接电;严禁擅自移动、破坏应急灯牌、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违者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2、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大功率电器包括:热得快、煮面器、电炉、电暖器、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水壶、电火锅、电热杯/锅、钨丝炉、电暖宝(暖手宝)、电热毯等(上述电器不论功率大小都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电器)。严禁使用没有3C认证的插座和电吹风及其它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

  3、禁止在学生宿舍,生火、煮饭和禁止使用、存放明火器具。如:酒精炉、电炉、蜡烛及其他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物品。

   4、禁止私藏、携带和使用管制刀具(包括水果刀、刀口长度超过三厘米的剪刀在内)。

   5、学生宿舍禁止出现私拉乱接电线、安装插座,禁止使用质量不合格电线、插头等(近段时间在宿舍内发生过插座自燃的事件);禁止将插座接连在床上或引到被褥上;禁止将电线插座与铁质床体接触(现在有部分宿舍存在将电插板牵至床上使用,这是绝对禁止的行为)。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电器用品。在离开宿舍,必须关闭室内所有的照明和电源,人离开时必须做到插座上无任何连接物;并进行仔细的检查后方可离开,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从即日起老师和学生干部学生在检查宿舍过程中如发现有上述类似情况将插座予以没收。

   6、禁止在学生宿舍区内吸烟、酗酒、赌博,更不得乱扔烟头、酒瓶及其它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

  7、禁止在晴天晾晒物品时放置物品压置。严禁任何人在宿舍阳台外沿上或窗户外沿上放置椅凳、花盆等易坠落物品,防止发生坠物伤人等安全事故。

  8、出入宿舍时要随手关锁门,不要随便将宿舍的钥匙放在窗台等地方。

  9、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外人,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异性随意进入。未经许可宿舍楼内不准经商,不得饲养宠物。

  10、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休息外出时将现金、银行卡、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放入柜内并上锁。平时不要在宿舍存放太多现金。

  11、禁止学生在校外租房,禁止学生夜不归宿。各系部要至少每月一次排查擅自在外租房的情况及至少每周一次检查学生夜不归宿的情况。班主任要认真选定班级安全委员负责宿舍安全管理,由主要班团干部兼任宿舍长,宿舍情况是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

  12、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扬见义勇为精神,遇到陌生人进入自己宿舍或相邻宿舍时要仔细询问,如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到宿管值班室报告;对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中心、保卫部门或所在二级学院(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

  13、凡学校工作人员(含学生干部)发现学生宿舍存在大功率电器,不管是否在使用,均有权收缴或暂扣,任何人不得拒交、阻拦。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学生,学校将依照的国家相关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和公安部专门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校内规定《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对当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罚款处理。

  14、对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宿舍被查处的,在常规卫生检查中视为不合格宿舍,并且该宿舍取消学期文明寝室评选资格,(所在班级不得参评学期先进、三好班级)并取消违规者本人或该宿舍本年度或下年度学校各类奖励的评选资格(包括奖助学金)。

  15、各班班主任要在近期主持召开一次以“宿舍是我家、安全和谐靠大家”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每月定期召开类似宿舍安全管理的班会),并将此通知在班级宣读、张贴。提高广大同学参与宿舍安全管理的主人翁意识,形成人人重安全,处处讲文明的良好氛围。

“宿舍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希望同学们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卫生整洁,注意自身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积极抵制宿舍存在的不良现象,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如有违反宿舍管理相关规定者,学校将严格按照《湖南石化职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湖南石化职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

201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