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17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团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精神,推动我院实践育人工作的开展,学院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大学生奔赴祖国各地,结合时政热点,做到知行合一、服务发展,从而达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目的。为使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好的效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活动主题
中国梦,青春行
二、活动内容
1、追寻红色足迹·传承时代精神
以集体或个人形式依托当地革命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抗日战争胜利纪念馆等红色资源,开展“红色足迹”之旅活动。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图片、书画、视频等形式上交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后上交至院团委。
2、青春志愿行·传递正能量
积极组织学生走进社区、乡镇,深入到敬老院、孤儿院、献血站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针对群众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如: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敬老服务、爱心捐赠、功课辅导、热心献血等)。以团体为单位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要积极与服务对象联系,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学生个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参加当地的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结束后,参与人员记录好活动开展情况,返校后将活动材料上交到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后上交至院团委。
3、奉献长才干·实践出真知
根据学员自身专业特点,深入当地派出所、司法所、交警大队、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基层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实践活动。在积累社会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巩固拓展自身专业知识,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奉献中温暖团结,在实践中创新学习,在深入社会、贴近民情、认识国情的过程中昂扬青春正能量。学员须根据自身实践情况填写实践报告及社会实践鉴定表,返校后交予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后上交至院团委。
三、组织形式
集中与分散结合
1、集中:由团委、各系团总支组织实施;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就便自行组织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分散:以个人为单位的学员持介绍信到相关单位进行社会实践。
四、总结表彰
1、活动总结。实践活动结束后,实践个人和团队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总结材料将作为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各系部、班级应积极组织总结评比和成果展示活动,发掘实践典型,分享实践感悟,共享实践成果,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重要作用。
2、评选表彰。本次活动结束后,将评选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含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优秀社会实践成果一批,同时评选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优秀指导老师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予以表彰奖励。其中特别优秀的团队和个人,将推荐其参加省级相关部门评选表彰。
五、活动要求
1、坚持“就近就便,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系要对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各系团总支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的工作。
3、以团体为单位组织开展实践活动的要积极与实践单位联系,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并将活动方案提前上交院团委备案。开学后由负责人上交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至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审核后上交至院团委。
4、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能少于10天。
5、活动结束后由实践单位对团队或个人做出活动评价并加盖公章;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开学后交各系团总支,初审后上交至院团委评奖并归入学生档案。
5、团学干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回校后按要求上交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材料。
共青团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