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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禁烟控制工作,创建无烟校园

发布时间:2015-05-01

  ——《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禁烟活动的通知》(党发【2014】7号)文件解读

  高度重视禁烟,创建无烟校园 

  在校园里吸烟,不利于广大学生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也有损于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对于建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整体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院制定出台了该文件规定,旨在进一步推动无烟校园和文明校园建设,更好地为全体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切实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

  全院师生员工应充分认识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有关内容,切实提高吸烟有害健康意识和人人参与禁烟的自觉性,做到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

  学院高度重视禁烟工作,精心谋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学院专门成立了由雷放华和徐方担任组长、学院其他领导和院长助理为成员的院级领导小组,还成立了由处室主任、系部主任或书记为组长的各处室系部领导小组,团学组织也成立了小组。各小组负责研全院禁烟工作,制定禁烟的工作方案和措施,督促检查全院禁烟工作进展,督促落实禁烟效果。

  强化监督管理,狠抓贯彻落实

  该文件要求,学院各部门结合禁烟活动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和宣传平台,进一步强化在全院的禁烟宣传教育,正确领导广大师生远离烟草,珍爱生命,共同营造健康怡人的学习生活环境。

      为此,学院规定:其一任何人不允许在校园内吸烟;其二学院在校园内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其三学院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考核体系,对违反禁烟规定吸烟的个人实施处罚;其四是各系要加强所在教学场所的检查工作,分别成立教工和学生干部检查小组,加强督查力度;其五宿管中心要加强宿舍检查力度,宿管员在每天查房的同时要检查宿舍学生禁烟情况,辅导员、班主任要每天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做好教育引导;其六院团委、学生会要联合各系团学组织、安排团学干部对校园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通报。

  建立长效机制,突出禁烟成效

  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禁烟工作要求,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建章立制,加强督导和检查。将履行职责究、部署、领导、协调情况纳入职教工绩效考核和学生评价系,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部门要进行通报,对执行到位的部门给予相应表彰。

  其一学院宿舍管理中心、各系学生会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无烟班级”“无烟宿舍”、“无烟社团”、“无烟团学组织”、“无烟餐厅”等系列创建活动。

  其二各部门设立禁烟监督员,加强禁烟常态监督,监督员充分发挥督查作用,敢管、敢劝阻。

  其三各系班级设立禁烟监督员,监督员主要从团学干部中选拔,监督员发现的问题学院将及时给予通报。

  其四对发现的在校园内违规吸烟况,将违规人员及证据资料报学院学生处或学院纪委办公室,如学生违规,由学生处按照本规定处理;如教工违规,由学院纪委按照本规定通知人事处处理。

  其五对发现校园内违规吸烟的人员进行奖励。由学生处按月进行统计,凡发现在校园内违规吸烟人员,每次给予发现人奖励10元。

  另外,要加强治理,完善禁烟措施;在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

  (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