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评估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
各高职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要求,2008年,我厅制定下发了《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实施3年来,对我省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推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已经步入“十二五”建设的新时期,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改进评估手段,提高评估实效,我厅对《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各院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细则》修订稿的要求,对照评估时间安排表,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贯彻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方针,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
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
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
(修 订 稿)
为全面提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修订如下:
一、评估目的和意义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学校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落实办学责任,优化办学环境,改善办学条件;促进高等职业院校进一步明确办学思想,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引导、高等职业院校为主体、社会参与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我省“四化两型”建设提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评估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对接产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推动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改革发展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推进高等职业院校改善条件、改革创新、提升内涵、提高质量,突出办学特色,增强办学活力。
评估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了解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总结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经验和特色,诊断人才培养工作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促使院校明确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不断提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
三、评估原则
(一)院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以院校自评为基础,充分依靠专家,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机制;
(二)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既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并关注院校发展潜力;
(三)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四)评价与引导相结合。既客观地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又为院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思路与办法;
(五)平等交流、公平公正。评估专家与被评院校双方平等交流,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坚持标准、公平公正;
(六)不向被评院校收取评估费用,不影响学校日常教学秩序。
四、申请评估的条件与要求
凡尚未进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自有毕业生起至有3届毕业生前原则上必须接受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此后每五年须接受一次评估。申请评估院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有关要求。其中,核算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等非专任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专兼教师之比不设限制。
(二)学校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含合作共建)及附属用房生均占有面积(平方米/生)达到下表要求:
院校类别 | 综合、师范、民族类 | 工科类 | 农林类 | 医学类 | 财经、 政法类 | 体育、 艺术类 |
生均面积 | 5.30 | 8.30 | 8.80 | 9.00 | 1.05 | 1.85 |
已有3届毕业生仍未达到申请评估条件的院校,由院校主管部门申请,可以推迟1-2年进行评估,推迟期间院校主管部门应加大投入,尽快改善办学条件,推迟期满必须参加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同时,省教育厅在推迟评估期间,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推迟期满,仍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要求的院校,实行限制招生。
五、评估指标体系(见附2: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六、评估组织与实施
(一)评估组织
1、评估工作由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负责组织。省教育厅对全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做出总体规划,具体安排年度评估计划。
2、省教育厅在院校自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按照规定程序实施评估工作(见附3:《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
3、评估院校根据评估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省教育厅在征求评估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对评估院校的整改方案审核、备案。
4、省教育厅依据评估院校整改方案,在整改期(时间为1年)内对院校整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督促。
5、省教育厅将已评院校评估结论和全省评估工作总结于当年年底前上报教育部备案。
6、全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接受教育部不定期的检查。
(二)评估程序
1、院校自评。参评院校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准确理解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要求,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平台》)数据信息,总结院校办学成绩,提炼办学特色,找出问题,探究原因,理清思路,提出对策,形成自评报告(不超过10000字)。
2、提交材料。参评院校在自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评估申请、自评报告和《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在湖南职教新干线机构用户平台建设评估专题网站(网页),上传自评报告、《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区域或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特色专业建设规划等有关评估资料。
3、确定网络评估专家。省教育厅根据参评院校规模、特色、专业结构等因素,选聘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担任网络评估专家。网络评估专家组中应有行业企业人员和一线专任教师,并包含一定比例的省外专家。
4、资料分析与访谈。评估专家通过参评院校评估网站(网页)审查、分析院校有关评估资料,利用网络交流平台与院校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师生进行交流与访谈。
5、现场考察交流。省教育厅根据网评结果,对每所参评院校聘请5名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开展深度访谈,考察校内实训条件,进行意见交流与反馈,核实和确认网评结论。考察时间不超过1天。
6、公布结论。省教育厅综合汇总所有网络评估专家的结论以及现场考察意见,形成评估结论并向社会公布。
7、制订并实施整改方案。参评院校根据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结合学校本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评估结束后30天内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根据院校整改方案,安排专家进行跟踪指导,对院校整改过程、整改进度和整改效果进行有效监控,整改期限为一年。
七、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对暂缓通过的院校,在一年内应进行再次评估,省教育厅同时适当核减其招生计划;若第二次评估仍未通过,省教育厅将采取暂缓安排招生计划、暂停申报省级重点项目等措施,促使其尽快达到人才培养工作基本要求。
被评院校如果对公布的评估结论有异议,可在结论公布一个月内向省教育厅申诉,由省教育厅按有关程序进行复议。
八、评估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参评院校和评估专家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评估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专家组成员评估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工作补贴由被评估学校承担。
(二)参评院校不得打听网评专家相关资讯,干扰网评专家工作;对参与现场考察专家的接待工作务必简朴低调,不得安排评估联络秘书,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搞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不得安排超标准的宴请和营业性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贵重礼品、有价证券和现金。
(三)评估专家要坚持评估原则和要求,廉洁自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对有碍评估工作公正性、严肃性的不正当做法,应予以抵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评估专家在评估中有任何疑问及要求,须直接反馈至省教育厅有关责任处室,不得与参评院校直接进行沟通,泄露身份及评估结果。
省教育厅在组织评估过程中,将对参评院校和评估专家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评估工作纪律和要求的学校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附: 1、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略)
2、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3、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
附1: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略)
(数据更新时间: 年 月 日)
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最新版本为准。
附2:
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主要评估指标 | 关键评 估要素 | 说 明 | 建议重点考察内容 | 对应数据库相应信息 |
1、
领导
作用
|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 学校制定了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等规划及实施方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 | ①学校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等规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 ②当地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 1.1 3.1 7 |
1.2办学目标与定位 | ①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办学形式、服务面向等定位准确、思路清晰,专业建设对接行业、区域基础产业或支柱产业或优势产业; ②全日制普通高职办学规模适宜、稳定;短期培训种类、规模逐步增加;未举办委托全日制或各类成人本科(含专升本)教育,未组织在校高职生参加各类成人专升本学历教育。 | ①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②专业结构及在校生分布 ③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 1.3 | |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 ①学校重视对人才培养的投入; ②学校领导重视高职教育理论研究,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关心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 ③重视与区域社会及产业合作育人。 | ①经费收入与支出 ②领导关注教学与学生情况 ③教师培训进修 ④校企合作及运行情况 ⑤奖学金 | 2.1 2.2 3.3 5.1 5.2 6.1 7.5 8.4 8.6 8.8 | |
1.4校园稳定 | 校园安全、稳定、和谐。 | ①学校有关稳定的规定和应急预案及执行情况 ②无校园不稳定事件、违规办学事件发生 | 8.1 | |
2、 师资 队伍 | 2.1专任教师 | ①基础课专任教师注重学历、职称提高; ②专业课专任教师强调技能水平提高及增加企业一线工作经历。 | ①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②师资队伍建设有关规定及执行情况 | 6.1 |
2.2兼职教师 | 从行业、企业聘请技术能手,承担实践技能课程的比例逐渐提高,并注重对他们教学能力的培训。 | ①兼职教师基本情况 ②兼职教师管理相关规定及执行情况 | 6.2 6.3 6.4 | |
3、
课程
建设
| 3.1课程内容 | ①课程设置符合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课程目标充分体现职业能力为核心,同时考虑学生职业生涯需要; ②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课程开发与设计,课程模式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工作任务为主线,实现工学结合,符合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要求; ③根据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依据有关职业资格标准,选取课程内容; ④注重构建并实施了课程评价体系。 | ①人才培养方案 ②课程教学目标 ③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④学生学习指南 ⑤课程评价方案及执行情况 | 7.2 7.3 7.5 |
3.2教学方法手段 | ①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课堂与实训室(场)一体化等体现 “教、学、做”合一原则的教学模式; ②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考核方式灵活、恰当; 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模拟教学,积极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 | ①课程教学设计 ②教学方法、手段 ③考试/考核方法 ④授课地点 | 3.3 3.4 7.2 | |
3.3主讲教师 | 基础性课程以具有专业背景的校内专任教师主讲为主;实践性课程主要由企业、行业技术技能骨干担任的校外兼职教师讲授为主。 | 授课教师情况 | 6.1 6.2 6.3 | |
3.4教学资料 | 选用优秀新版教材;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实训教材;教辅资料充足,手段先进。 | ①选用教材 ②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③馆藏图书资料 ④校园网及运行情况 | 3.2 3.4 7.2 7.5 | |
4、
实践
教学 | 4.1顶岗实习 | ①顶岗实习覆盖率高; ②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③建立了顶岗实习管理机制。 | ①顶岗实习计划及执行情况 ②顶岗实习记录 ③校外实习基地 | 4.2 7.4 |
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 实践教学作为专业教学的重要核心环节,纳入课程体系的整体设置中,理论教学应与实训、实习密切联系,实践类课时占总教学时间的50%以上;行业、企业参与教学方案设计。 | ①课程设置 ②产学合作 | 7.2 7.5 | |
4.3教学管理 | 校内实训、校外实习、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安排有专职校内实训、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和政治辅导员。 | ①校内外实践教学管理及执行情况 ②教学质量管理 ③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④专职学生管理人员 | 4.1 4.2 8.1 8.2 8.3 | |
4.4实践教学条件 | 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能够满足教学计划的安排,实践教学经费有保障;行业、企业参与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 ①校内实训基地 ②校外实习基地 ③实践教学经费 ④专业合作 ⑤社会捐助 | 4.1 4.2 5.2 7.5 9.3 | |
4.5双证书获取 | 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获取“双证书”的人数达到毕业生的80%以上。 | 职业资格证书 | 7.3 | |
5、 特色专业建设 | 5.1特色 | ①专业教学条件、建设目标、建设规划、培养模式、教学设计、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教学方法、教学团队、社会服务以及人才质量等方面特色明显; ②学校已经形成特色专业,主要表现是:专业设置符合区域、行业经济发展需求;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体现工学结合,课程体系体现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专业与课程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积极参与开发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以及特色校本教材建设与开发;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标准开发、职业资格鉴定等取得一定成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建设、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建设成效明显;教学效果好,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成效明显。 | ①专业教学经费 ②专业设置 ③人才培养方案 ④专业建设规划及实施情况 ⑤就业率、就业质量 | 3 4 5 6 7 9.2 |
6、
教学
管理
| 6.1管理规范 | ①教学管理制度完备、规范,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②管理手段比较先进,管理队伍综合素质高,服务效果好。 | ①教学管理基本文件及执行情况 ②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③随机访谈教师、学生、管理干部 | 8.1 8.2 |
6.2学生管理 | ①制度健全,学生身心健康教育良好,社团管理有成效,校园文化良好; ②管理队伍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服务效果好。 | ①学生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②校园文化 ③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④随机访谈学生、家长、教师 | 8.1 8.3 | |
6.3质量监控 | 建立了学校、用人单位、社会等多元化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运行效果良好。 | ①教学与学生管理制度 ②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 ③随机访谈教师、管理干部 ④专业技能抽查情况 | 8.1 8.5 8.7 | |
7、
社会
评价 | 7.1生源 | 第一志愿上线率与报到率高。 | ①第一志愿上线率及录取情况 ②新生报到率 | 7.6 8.4 9.1 |
7.2就业 | 就业率高,就业竞争力强,就业质量好。 | ①毕业生就业率及就业质量 ②学校开展就业服务及就业指导情况 | 7.6 8.4 9.2 | |
7.3社会服务 | ①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技能及职业培训,形成了一定规模; ②积极承担行业、区域的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项目; ③拥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具有对主体专业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格; ④学校有较好声誉、社会回报高。 | ①横向课题、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与应用、专利发明,教师利用专业知识、技术为行业企业服务等 ②社会技能及职业培训开展情况 ③鉴定站(所) ④社会回报情况 ⑤产学合作情况 | 4.3 6.1 7.3 7.5 9.3 |
附3:
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
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
为规范高等职业院校新一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明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求,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顺利完成评估任务,特制定本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湖南省第二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二、评估标准
依据《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和《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三、评估院校迎评步骤及要求
(一)学习文件、加强建设
各个院校务必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人才培养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评估工作的本质、内涵、目的和意义,切实加强院校自身建设。
(二)加强《数据采集平台》建设
各个院校要加强《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工作,建立如实填报《数据采集平台》的制度,保证数据原始、及时、独立、公开,将《数据采集平台》作为院校建设、改革发展、自我评价、自我管理的重要工作平台。
各个院校于每年10月30日前将《数据采集平台》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状态数据采集以学年为时段(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三)院校自评
参评院校对照《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根据《数据采集平台》信息进行深入分析,总结院校办学成绩、提炼办学特色、找出人才培养工作的差距、发现存在的问题,探究产生的根本原因,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对策,形成自评报告(不超过10000字)。
(四)社会评价
各院校根据办学定位,邀请主要服务面向行业、企业专家及用人单位代表对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评价,并针对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与改进建议,形成真实、准确的社会评价报告(不超过5000字)。
(五)提交申请
各院校在建设和自评基础上,提前6个月向省教育厅提交评估申请,经省教育厅形式审核后方可进行评估。
(六)评估网站(网页)建设
参评院校准备评估材料并建设评估专题网站(网页)。各参评院校应充分利用湖南职教新干线机构用户,建设学校评估专题网站(网页),并确保网络畅通。建设内容如下:
1、主材料
(1)文字材料
①参评院校自评报告、社会评价报告以及《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数据》(至少提供当年的最新原始数据,平台数据可设置访问权限)。
③参评院校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行业发展规划、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特色专业建设规划以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视频材料
①院长汇报视频材料
院长须对本院人才培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包括办学理念、学校的主要成就和特色、办学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②专业剖析视频材料
学校根据办学特色确定2-3个特色专业,由专业带头人(负责人)说明该专业的整体建设思路、建设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特色及专业建设成效,每个专业剖析视频时间不超过15分钟。
③教师说课视频材料
学校根据确定的特色专业及其他专业,选取6-8门体现职业核心能力培养课程(含公共文化课),由主讲教师进行说课。每门课程说课视频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图片材料
①参评院校当前校园校貌,包括学校全景、教学楼(含教学楼全景、多媒体教室、专业教室、普通教室)、 校内实训场地(特别是与特色专业相关的系列实训室组图)、运动休闲场地、图书馆、学生宿舍等主体建筑。
②反映参评院校教育教学系列活动的图片。
③校外实训基地(与特色专业相关的系列校外实训基地)。
图片材料应分类、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2、佐证材料
与《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中“建议重点考察内容”相关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按照“主要评估指标”及“关键评估要素”进行分级分类汇总,并在评估网站上与主材料建立清晰的导航。
3、其他材料
指参评院校认为能够反映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其他材料(院校宣传片、课程及专业教学资源、特色专业剖析材料、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实习实训活动等),可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展现。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规定,凡涉及机密的内容可设置访问权限或不上网。如考虑可能影响评估结论,可在适当位置对其不挂网的原因进行说明。
4、个人空间
参评院校在学院机构平台上建立个人空间导航,链接全体领导、教师和学生的个人空间。其中向专家推荐的个人空间包括:
(1)学院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的个人空间;
(2)推荐参评的特色专业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的个人空间;
(3)推荐参评的核心能力培养课程的主讲教师个人空间;
(4)学校认为有必要推荐给专家的师生个人空间。
上网材料及个人空间考察内容详见附表1。
5、网络互动区域
评估网站(网页)中应设置醒目的讨论交流区,供专家与师生进行交流。
(1)专家讨论区:专家可在此区域中对评估中产生的问题进行提问,并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及时回复。专家讨论区应设置相应访问权限。
(2)评估反馈区:各参评院校应在评估网站设立醒目的意见反馈区,供学生、教职员工、相关社会企业人员提出与评估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参与评估监督与交流。
四、评估步骤及方法
第二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采用专家网评与现场考察交流相结合。
(一)网评阶段
1、专家评聘及分组
省教育厅根据当年评估院校的实际情况,聘请网络评估专家,并根据《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主要评估指标”和“关键评估要素”进行专家分组。网络评估专家在评估前应当认真学习并熟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评估政策、文件,准确理解和把握评估指标的内涵、关键评估要素及重点考察内容。
2、专家评审
每位专家根据评估网站内容对所负责的“主要评估指标”和“关键评估要素”进行独立评估。通过分项查看相关内容、访问师生空间、在交流区提问互动等方式,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诊断原因,提出有关解决对策与建议,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附件2)。每位专家通过空间要求访问校级领导3人以上、二级机构负责人3人以上、骨干教师3人以上。
3、网评结果汇总
省教育厅汇总专家网评结果(附件3)。对每一个“关键评估要素”,参与网评专家人数超过50%结论为“合格”,则该“关键评估要素”结论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二)现场考察交流阶段
省教育厅根据专家网评结果对每个参评院校聘请5名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开展深度访谈,考察校内实训条件,进行意见交流与反馈,核实和确认网评结论。
1、深度访谈
专家针对网评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访谈院校领导、教职员工或学生,每个专家访谈对象3人以上,并填写深度访谈记录表(附件4)。
2、校内实训条件考察
重点考察校内实习实训设备设施、实训室的管理、实训项目的开发与开出情况。
3、意见交流与反馈
专家就网络评估和现场考察中形成的个人意见和集体意见与学校进行交流。专家组就评估意见向参评院校及主管部门进行反馈。
4、考察报告
现场考察专家组填写“评估现场考察意见表”(附件5),并综合网评和现场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省教育厅。
5、评估结论建议
综合网评结论和现场考察意见,院校评估结论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种。所有“关键评估要素”的“不合格”总数不超过4项,且每项“主要评估指标”中“关键评估要素”的“合格”数超过50%,则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论为“通过”。否则,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
五、评估时间安排
(一)材料提交和挂网时间
所有材料须在专家开始评审前挂网,同时开通“互动交流区”,并向省教育厅要求提交纸质评估材料(包括院校自评报告、社会评价报告、区域或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特色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一式一份。各院校对有关挂网材料及专家讨论区可设置访问密码,但须将访问密码告知省教育厅。
(二)网络评估时间:一般为30天(含节假日)
(三)现场考察时间:网评结束后半个月内进行,现场考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
六、评估存档资料
(一)专家网评表(附表2)
(二)专家网评结果汇总表(附表3)
(三)现场专家深度访谈记录表(附表4)
(四)评估现场考察意见表(附表5)
(五)现场评估考察报告(现场考察专家组组长签名)
七、附则
本规程由湖南省教育厅附则制定并发布施行。
附表1:
上网材料及个人空间考察内容
主要评估指标 | 关键评估要素 | 上网材料(要求提供过程材料、结果材料) | 个人空间考察内容 |
1、领导作用 |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 ①学校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特色专业建设等规划及实施方案 ②区域或行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③行业、政府对学校发展的支持政策和措施 | 学校领导:办学理念、思路、做法、成效 |
1.2办学目标与定位 | ①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②专业结构及在校生分布 ③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 学校领导:办学理念、思路、做法、成效 | |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 ①经费收入与支出 ②领导关注教学与学生情况 ③教师培训进修 ④校企合作机制、执行情况与成效 ⑤奖学金 | 学校领导:与师生交流情况 | |
1.4校园稳定 | ①学校有关稳定的规定和应急预案 ②无校园不稳定事件、违规办学事件发生 |
| |
2、师资队伍 | 2.1专任教师 | ①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②师资队伍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与成效 |
|
2.2兼职教师 | ①兼职教师基本情况 ②兼职教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情况与成效 |
| |
3、课程建设 | 3.1课程内容 | ①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施情况与成效 ②课程教学目标及课程评价方案、实施情况与成效 ③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实施情况与成效 ④学生学习指南 | 主讲教师:课程开发理念、课程体系构建及内容确定思路、成效、经验 |
3.2教学方法手段 | ①课程教学设计、实施情况与成效 ②教学方法、手段、实施情况与成效 ③考试/考核方法、实施情况与成效 |
| |
3.3主讲教师 | 授课教师情况 | 主讲教师:说课视频,与学生互动情况 | |
3.4教学资料 | ①选用教材 ②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③馆藏图书资料 |
| |
4、实践教学 | 4.1顶岗实习 | ①顶岗实习标准与实施计划 ②顶岗实习机构与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与成效 ③顶岗实习现场管理与记录 ④校外实习基地 |
|
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 ①课程设置 ②产学合作 |
| |
4.3教学管理 | ①校内外实践教学管理、实施情况与成效 ②教学质量管理、实施情况与成效 ③专职教学及学生管理人员、管理职责与管理成效 | 教务处长:管理理念、思路、办法、成效、经验,与师生交流情况 | |
4.4实践教学条件 | ①校内实训基地 ②校外实习基地 ③实践教学经费 ④专业合作及社会捐助 |
| |
4.5双证书获取 | 职业资格证书 |
| |
5、特色专业建设 | 5.1特色 | ①专业教学经费 ②专业设置 ③人才培养方案 ④专业建设规划 ⑤就业率、就业质量 ⑥教学团队建设 | 专业带头人(负责人):专业办学及培养方案设计理念、培养方案实施效果及问题、与师生交流情况 |
6、教学管理 | 6.1管理规范 | ①教学管理基本文件、执行情况与成效 ②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教务处长:管理理念、思路、办法、成效、经验,与师生交流情况 |
6.2学生管理 | ①学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与成效 ②校园文化 ③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学生处长:管理理念、思路、办法、成效、经验,与辅导员、教师、学生交流情况 | |
6.3质量监控 | ①教学与学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与成效 ②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 ③省级专业技能抽查情况、学校技能考核情况 |
| |
7、社会评价 | 7.1生源 | ①第一志愿上线率及录取情况 ②新生报到率 |
|
7.2就业 | ①毕业生就业率及就业质量 ②学校开展就业服务及就业指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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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社会服务 | ①横向课题、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与应用、专利发明,教师利用专业知识、技术为行业企业服务等 ②社会技能及职业培训开展情况 ③鉴定站(所) ④社会回报情况 ⑤产学合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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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专 家 网 评 表
主要评估指标 | 关键评估要素 | 结论 | 主要问题 | 诊断原因 | 对策建议 |
1、领导作用 |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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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办学目标与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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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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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校园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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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资队伍 | 2.1专任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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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兼职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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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课程建设 | 3.1课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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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教学方法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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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主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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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教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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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践教学 | 4.1顶岗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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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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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教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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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实践教学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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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双证书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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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色专业建设 | 5.1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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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学管理 | 6.1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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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学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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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质量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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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会评价 | 7.1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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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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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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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3:
专家网评结果汇总表
主 要 评估指标 | 关键评估要素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 | 专家N | 汇总结果与结论 | |||||||||
姓 名 | 姓 名 | 姓 名 | 姓 名 | 姓 名 | 。。。 | 姓 名 |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结论 | ||
1、领导作用 |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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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办学目标与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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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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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校园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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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资队伍 | 2.1专任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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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兼职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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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课程建设 | 3.1课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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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教学方法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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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主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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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教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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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践教学 | 4.1顶岗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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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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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教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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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实践教学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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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双证书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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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色专业建设 | 5.1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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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学管理 | 6.1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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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学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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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质量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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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会评价 | 7.1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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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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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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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人(签名): 部门领导审核(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4:
现场专家深度访谈记录表
评估院校 |
| 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访谈对象 |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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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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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主要内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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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成因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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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5:
评估现场考察意见表
主要评估指标 | 关键评估要素 | 网评结论 | 现场考察是否同意网评结论(同意划√,不同意划×并作出详细说明 |
1、领导作用 |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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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办学目标与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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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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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校园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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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资队伍 | 2.1专任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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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兼职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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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课程建设 | 3.1课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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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教学方法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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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主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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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教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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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践教学 | 4.1顶岗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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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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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教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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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实践教学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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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双证书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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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色专业建设 | 5.1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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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学管理 | 6.1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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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学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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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质量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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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会评价 | 7.1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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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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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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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察意见:
专家组长签名: 专家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