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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廖有贵)

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二届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廖有贵

2016年1月,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第二届学术委员会依据教育部《学术委员会规程》、《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章程(送审稿)》和《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经选举产生,当时共有委员17名,以专任教师为主。近五年来,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围绕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加强学习,提高服务学校的改革发展意识、学术评价能力和学术评价质量,维护了学术委员会的权威和公信力;加强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能,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对学校学术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评定和提出咨询意见;建言献策于学校重大学术事项,围绕学校“十三五”建设规划、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双高计划”实施、新一轮专业建设的需求,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助推了学校的内涵发展;履职尽责,无私奉献,圆满完成了学校章程和学术委员会章程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学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事项,并在2020年6月省教育厅学校章程现场督导工作中表现出色,受到了省厅督导组的高度肯定。下面,我代表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对近五年来的工作作一个简要的回顾,并对第三届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一、近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一)加强学习,强化思想政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

1.准确定位职责权限。根据《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定位,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协调好与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各成员组织之间的关系,助推学校“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与内部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统筹行使好对学术事务的审议、评定、咨询、决策等职权。

2.增强全局意识,提高学术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全局意识与使命感、责任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优质高职院校、构建新校区管理运行机制等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上来。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等近年来发布的关于深化高职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熟悉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提高学术判断、学术评价与专业水平。

3.完善学术评价标准,优化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处室在学术工作方面的沟通,促进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涉及学术事务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对“科研成果评奖办法、教师科研计分办法、课题申报立项评审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规范要求、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审办法(试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试行)、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学术评价制度与建设项目评审标准的修改完善,促进了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与学术评议程序等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4.规范日常工作运行管理。根据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加强日常工作运行管理,严肃工作纪律,适时通报委员履职情况;规范受理相关职能处室提交给学术委员会审议与评定的学术事项,按期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组织开展学术活动,与科研处、组织人事处协调相关决定事项的落实;认真作好学术委员会会议记录,及时出台会议纪要;收集汇总委员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建议等咨询资料,及时报送给学校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各项材料均及时上传到学术委员会钉钉群,供大家学习、参考和研讨。每年组织评审、推荐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近五年共立项省(厅)级科研项目(课题)50余项,结题验收50余项。

通过以上对日常工作运行的规范管理,促进了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或活动信息公开,对推进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以及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合理化,促进委员的勤勉履职,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人手紧,没有任何资源、资金的情况下,想办法克服困难,查漏补缺,圆满完成任务。例如:为了迎接今年省教育厅章程督导组的现场督导工作,秘书长李良玉老师牺牲大量休息时间,收集、整理、完善了学术委员会近年来开展工作的各项历史资料,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厅章程督导组的现场严格督查。

(二)认真履责,积极开展学术评价工作。

依据学校章程和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按照各年度计划,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对学术事务的审议、评定、咨询、决策权,认真履行了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与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1.做好学术沟通管理,配合人事等部门做好相关学术评价工作学术委员会每年开展与学科相关各类学术活动共10余次,召开全体会议4至6次,做好内部沟通管理工作。配合人事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教师聘任、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每年对所有教师的应聘、教师的转岗、师徒协议履行合格性评价、各类教学比赛等进行听课、评课,并签发意见单40余次。对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进行咨询、审议、监督、指导。

2.提供专业建设与发展咨询意见,助力学校改革发展。各位委员以推动学校发展为己任,本着高度的责任心与严谨的学术判断力,充分发挥在学科、专业上的学术优势,服务学校全局发展战略。依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通过网络咨询或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积极为学校“拟申报的新专业、招生专业与单独招生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规范要求,教师科研计分办法,科研评奖标准与课题申报立项评审标准,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审办法(试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试行)”等重大学术事项提出咨询与意见建议,并通过不同渠道、不同形式及时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为学校党委、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3.公正履行审议评定职权,保证评议项目质量水平。全体委员积极发挥在专业与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在“省级青年骨干教师”人选推荐、 湖南省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全国行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各级各类评审专家建议人选推荐、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申报与结题等的评定工作中,勤勉尽职,做到了事前认真学习知悉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文件要求,以及与学校学术事务相关的学术评价标准、管理制度等,充分审阅待审议与待评定相关学术事项资料内容。坚守学术道德与职业操守,坚持学术标准,遵守学术规范,公道公正地履行职责,确保了学术评价质量,对每一项评审都分别出具结论性评审意见以及修改意见,并在校园信息平台上公示,维护了学术委员会的权威与公信力。

(三)发挥学术带头作用,协同推进相关学术事务工作。

1.发挥委员在学术领域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按学校章程和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委员们积极履行职责和义务,承担并指导了所在二级学院的专业与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学术事项工作,在推进教风与学风建设、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综合实力提升中发挥了辐射带动与学术引领作用。

2.推进学风建设与教授治学。通过学术委员会平台,与相关处室、部门协同,组织各位委员对学校内涵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召开研讨会等,充分发挥教授在治学中的专家学者作用,助推学校改革发展。学术委员会还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以各类学术活动为契机,积极营造宽松自由、公平公正、健康向上的学术环境。坚持进行学风宣讲,对每一位参加评议的委员进行学术道德、学风教育,努力营造求真务实、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协同有关部门,严格核查学术不端行为,促进学校良好学术氛围的形成。在科学研究和教学活动中,全校师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谨治学,坚守诚信,保持学术道德操守,没有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校学术委员会的事务性工作较多,委员们均为义务兼职,他们能坚持履行职责,实属难能可贵,由于教学或管理工作任务重,导致对学校学术发展的顶层设计工作精力有限,主动谋划少。还应充分调动和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围绕我校建校目标,开展主动的顶层学术设计工作。

2.校学术委员会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的机制体制,建立日常管理机构;完善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退出机制和委员的增补机制。

3.为增强会议可预见性,保证会议出席率,建议施行例会制度,并对例会时间进行明确规定。

4.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加强宣传我校优秀的学术成果、最新的学术进展,开展学术进展、优秀教材、优秀教师风采、优秀学生学术成果等各类学术评选活动,通过评选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

5.加强有关学术诚信教育工作,加强师生群体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警惕度和认识程度,开展在大团队环境下的学术规范工作的调研和研究,努力营造优良的校风。

                                 2020年10月30日